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网站>>新闻信息>>正文

    协会连续四次被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

    协会连续四次被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

    时间:2024/5/19 0:00:00编辑:admin来源: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点击:1

      2024126日,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认定2023年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再次被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

      全国工商联自 2017 年开展“四好”商会认定工作以来,我会已连续被认定为 2017-2018 年度、 2019-2020 年度、2021-2022年度、2023-2028年度全国“四好”商会,且连续四次全省排名第一。根据全国工商联“四好”商会认定办法规定,前三次为两年认定一次,自 2023 年起采取届次认定制,每年认定一次,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五年。

      全国“四好”商会申报条件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在满足“六有”(有党组织、有内部管理制度、有满足业务需要的工作人员、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服务会员的项目或平台)基础上,应达到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四好”建设标准,成立满两年且在民政部门上年度的年检(年报)为合格以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在党委政府组织的有关活动和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性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行业协会、商会。

      多年来,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总结和探索出了“两抓”“三坚持、三提升”党建特色工作方法。2019年、2021年协会编写了《昂扬的旗帜》《文化强企同心向党》企业党建、企业文化两本图书,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近期由协会编写的展示我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奋力拼搏、改革创新先进事迹的图书《薪火相传--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即将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

      多年来,我会紧紧围绕服务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局,针对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常态化开展培训、走访、调研。始终把服务会员作为工作的核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创新内部工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被省民政厅评为“5A”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标杆。协会多名会员当选为我省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员企业大都是山东省具有较大规模经济实力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全省优秀企业家云集的平台。

          同心筑梦新时代、踔厉奋发向未来。荣誉属于过去,我会将把荣获全国“四好”商会荣誉当作继续前行的动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为山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协会秘书处)